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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爱游戏下载    发布时间:2024-02-16 07:12:33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金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介绍了2021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基础管理工作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2022年的公司经营计划。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540.23万元,净利润-24,305.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0,012.26万元,基本每股盈利-0.58元。

  根据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122,625.26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负,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共计92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回顾总结了2021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及现场考察公司情况等,汇报了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沟通工作、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等方面汇报了履职情况。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汇报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公司实际,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金和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担保计划。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81,719,636.72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办法的公告》。

  公司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主要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中的第一、三、四、五、六、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540.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12.2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58元。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从各项基本假设前提,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为便于贷款等具体业务的办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出生于1964年10月,安徽庐江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浙江大学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中证天通首席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党组织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资深会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北京市国资委聘任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曾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近1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先后担任过领导职务,政策水平高,理论造诣深,专业经验丰富,先后主编《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制度详解及实用指南》《基本建设单位财务与会计》《新编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等200余万字专业著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40人,注册会计师32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1人。

  中证天通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自2014年以来,每年购买了相关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度末,中证天通职业风险基金为1,203.4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万元。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中证天通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行政监管措施3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合伙人:丁鹏,42岁,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6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云,35岁,2021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长城军工、丰原药业、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虎,44岁,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11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曾负责过美亚柏科、蒙华电、四方股份、长城军工、丰原药业、钧达股份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共计92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2021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情认可,认为:中证天通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情况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独立、客观、严谨、认真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金和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是必须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注:*5,该项担保系为借款提供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的借款已结清,担保义务已经解除。*6、*7,该两项担保为工程履约保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两项担保已到期自动解除担保义务。*8,该项担保为履约保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的债务已结清,担保义务已经解除。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100%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现代科技创新型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68,936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新型材料研发及销售;先进装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信息产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及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煤炭及煤炭制品、焦炭、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金属结构、机械零件、零部件、模具、建筑材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通讯设备、稀土功能材料、棉麻制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装备生产及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与咨询;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税顾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15年4月实施完成了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合肥德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善小贷”)、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众金融”)、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担保”)股权事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支付对价大于购买日资产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570,609,683.24元确认为商誉,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对此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1,876,552.78元、6,243,538.24元、28,803,148.89元、13,540,542.26元。2019年5月,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股权事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支付对价大于购买日资产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306,017,017.30元确认为商誉,经测试,2019年度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0,876,167.7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31,339,949.91元,商誉账面余额为445,286,750.63元(系手付通和德润租赁的商誉账面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指德润租赁、德善小贷、德众金融、德合典当、德信担保、手付通)系单个法律主体,主营业务明确,生产经营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主营业务均直接与市场衔接,由市场定价,符合资产组的相关要件。另一方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业务,因此本公司最后确定将各独立的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并以各子公司分别作为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商誉减值的测试。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报告期末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算时,首先确定资产组,然后选择相应方法测算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德润租赁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6.09%,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德润租赁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2)第133号《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德润租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所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德润租赁2021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70,145,901.07元。

  手付通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4.56%,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手付通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2)第135号《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手付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所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手付通2021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1,573,735.65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81,719,636.72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81,719,636.72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81,719,636.7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审议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金炎女士的书面辞呈,金炎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金炎女士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炎女士辞任董事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董事的辞呈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金炎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金炎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职后,董飞先生将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董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飞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1,300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飞,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其中: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山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习,1999年7月至2002年11月在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02年11月至2003年6月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审计经理,2003年6月至2008年12月在安徽金猴渔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在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部财务副总监,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在安徽青松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在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2020年8月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力金融,证券代码:600318)自2021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

  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4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2021年12月11日,公司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监管工作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2021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8)。

  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审计、评估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报告资料仍在汇总整理;同时,公司正与重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事项开展进一步的沟通、磋商。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尚需履行公司及相关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已在重组预案中对重大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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