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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时代 不负人民——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谈十年工作成效与经验

来源:爱游戏下载    发布时间:2024-04-03 07:00:02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民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始至终坚持人民至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依据业务特点,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全面发力,各项业务工作呈现齐头并进的蓬勃发展之势。十年来,在实践中淬炼出的工作方法与经验,更增添了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的勇气与自信。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本刊特别对话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谈谈这十年间社会事务工作的改革成果、工作经验与个人感悟。

  记者:王司长,与民政部别的业务司局相比,社会事务司的定位及主要特征是什么?

  王金华:根据2018年“三定”方案,社会事务司的主要职责是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与其他民政业务司局相比,社会事务工作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业务多元繁杂,四个方面的业务由四个处室负责,每项业务都自成体系,互不搭界,涉及几十项具体工作;二是法规政策性强,涉及法律7部,行政法规8个,标准70多项,法律关系、民事关系异常复杂;三是服务机构众多,每项工作都有自己独立的服务机构,而且大都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具体负责;四是覆盖对象广泛,相关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服务对象众多,利益诉求多样;五是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因服务的对象要么属于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和关注;要么属于社会大众,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人人都有发言权,遇到事情人人都是裁判员。这些特点足以说明社会事务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艰巨复杂性,每项工作都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记者:社会事务工作面向千家万户,既涉及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民生保障,也涉及殡葬、婚姻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事务工作取得了哪些突破性成果?

  王金华: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事务领域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期盼,逐步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能,取得许多突破性成果。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广东练溪事件发生后,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压实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补齐了体制机制长期存在的漏洞,救助管理工作发生了革命性变革,每年救助数量从300多万人次减少到70多万人次,长期滞留人员从10多万人减少至不足2万人,有效地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这个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权益。

  殡葬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升级,殡葬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习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殡葬改革。2013年,代中央草拟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为深化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随后,我们又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于2016年、2018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关于逐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新发布行业标准30余项,为新时代深化殡葬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引。此外,经国务院批准,我们组织并且开展了全国殡葬领域明显问题、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等专项整治,规范了殡葬服务管理秩序;组织并且开展了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全国80个试点推出一批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性创新,为解决殡葬领域群众烦心事、操心事积累了有益经验。

  婚姻管理惠民便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所有婚姻登记机关一律取消婚姻登记收费,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经济困难地区的经费由中央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予以解决。经国务院授权同意,自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江苏、广东、河南、重庆、四川和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部署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这一些地方的居民能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办理“跨省通办”结婚登记21597对,离婚登记4823对,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为其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供了经验借鉴。

  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由此,我国残疾人福利制度有了政策依据。随后,我们牵头印发了加强完善两项补贴的政策意见,建成了全国统一的“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立了常态化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了“两项补贴”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实施了“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截至2022年3月底,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已分别惠及1192.5万困难残疾人、1519.1万重度残疾人;28个省份建立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15个省份将生活补贴范围拓展到无固定收入、低保边缘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困难残疾人;11个省份将护理补贴覆盖范围拓展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王金华:说到印象,应该说社会事务领域的每一项突破性创新都意义重大。就个人而言,近几年的殡葬工作,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挑战性也很大。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生老病死”历来是人生大事,生、老、病的问题,国家相继都做出了制度安排,经费投入等各方面也都有保障,唯独“死”的问题尚未完全破题,仅有一部《殡葬管理条例》还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许多条文陈旧;其次,作为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回避不了的民生大事,殡葬服务供给还有不足,殡葬领域的短板和弱项由此可见;再次,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巨大努力,但推进改革需要统筹各方、标本兼治,不可能打歼灭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种局面正在改变。首先是习对殡葬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遵循、增添了动力。其次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殡葬工作逐渐重视,把殡葬作为重要民生事项,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江西、云南、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天津等省市大都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许多地方作为“一把手工程”予以推进。三是从“十三五”开始,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对殡葬设施的经费投入,殡葬基础设施纳入了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40亿元,补助609个地方殡仪馆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仅2021年就投入10.8亿元用于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此外,民政部还加大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累计支出近7.7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江西省近年来共投入120多亿元用于殡葬设施建设。与此同时,各地普遍实施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有9个省市将惠民范围扩大到辖区居民,不断强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社会事务工作与其他有关部门关系密切,社会事务司在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动形成合力方面,有哪些成功经验?

  王金华:社会事务工作的特点和属性决定了我们推进工作不能单兵突进,也不能急躁冒进,必须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与社会大众形成共识,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我们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相关工作。无论是印发政策文件,还是推进落实工作,都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寻求最大公约数,达成共识后再着手安排部署,充分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近年来印发的殡葬改革政策文件,组织并且开展的专项整治,都是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的。婚俗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也是与有关部门一起部署安排的。

  二是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我们抓住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的机遇,报请国务院同意,先后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一些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明显问题,充分的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如,经联席会议批准,2019年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1年半的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各部门立足职责,同向发力,专项行动取得很明显的成效。2017年和2019年组织并且开展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推动相关方面出台落实举措,明确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进度安排和保障机制等。

  记者: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我们如何更好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从而推动工作进展?

  王金华:你说得很对,民政事业发展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事务工作也不例外。如果说近年来社会事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就和突破,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如何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与助手,争取重视和支持,既需要政治智慧、也需要努力争取,既需要软功夫、也需要硬实力。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抢抓机遇。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及时贯彻落实习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社会事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顺势而为,集中发力,破解难题,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提供契机、创造条件。例如,殡葬改革、婚俗改革、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婚姻登记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的推进,正是抢抓机遇取得的成效。

  二是明确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政策文件和工作措施,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领导管理责任以及民政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服务机构和相关责任方的主体责任,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提供相关依据、增加助力。

  三是督促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近年来,在督促落实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如,把习等同志关于社会事务工作的所有指示批示,建立落实台账和大事记,明确责任,避免“挂空挡”;把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相关评估考核,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核指标,把殡葬工作纳入民政部年度重点工作考评范围;连续7年每年年初举办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班,在总结部署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王金华:新时代,社会事务工作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慢慢地加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格外的重视习等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事务工作几乎年年都有习或其他同志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我们一定要格外的重视、狠抓贯彻落实。

  二是要格外的重视舆情处置和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各个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义务,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的关注是我们的职责。如果处置处理不当,既影响政府形象,也影响老百姓对我们的评价。在这方面,态度要端正,方法要得当,处置要及时,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回应社会关切,改进自身工作。

  三是要格外的重视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时刻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意识,兜牢民生底线。全力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困难残疾人应补尽补,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政务服务高效运转,让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依靠,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安全有保障。

  四是要格外的重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新技术应用。目前,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正深刻重塑生产方式、产业体系和社会形态,这为咱们提供了“弯道超车”的契机。我们要抓住机遇,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城乡群众办事服务提供快捷便利的通道。

  五是要格外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0和1的关系,业务工作做得再好,假如慢慢的出现了腐败,所有的成绩都将是0。因此,我们要持之以恒把作风建设抓下去、抓长远,反复抓、抓反复,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树立良好形象,持续提升社会事务工作在群众中的口碑。

  记者:作为从事民政工作30多年的老民政人,您见证了多项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能谈谈这十年来您主要的工作感悟吗?

  王金华:作为一个老民政人,对民政事业很有感情,感悟也很多。个人的成长进步,与民政事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自己有幸见证了这十年来民政事业的大发展。

  主要感悟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必须牢牢把握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机关中的基础地位。民政部门从民主革命时期就存在,新中国成立后,从内务部到民政部,业务分分合合,但民政部门始终存在。之所以如此,我认为是由民政部门的基础地位决定的,不管机构怎么改革,业务怎么调整,但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婚姻等社会服务事项始终存在。因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民政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做好这些工作是民政部门的天职。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条件下,我们都不能懈怠,要想办法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民政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民政事业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和谋划,发展民政事业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国务院决策部署相协调,统筹确定重点工作和具体安排。长期的实践证明,民政事业与党和国家的事业同命运、共进退,不可能置身事外。

  三是必须把人民群众作为民政部门的立足之本、活力之源。民政部门要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党中央赋予我们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履行好,把惠民政策落实好,把群众诉求期盼解决好。

  四是必须有一支有情怀、可堪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几乎每一项民政工作都是与群众打交道的,与群众打交道必须心怀为民之心、爱民之情,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必须把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首位。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必须有情怀,以同情心、同理心开展工作,同时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相关知识,做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民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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